《<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在港签署
9项开放措施在粤先行先试
■内地赴台游游客可游香港
■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
■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本报香港5月9日电】《<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CEPA七)9日在香港签署,该协议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使《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在服务贸易领域,当中约三分之一的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天中午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该协议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较以往次年元旦生效的做法,新协议实施时间提早了三个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郭莉出席签署仪式。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内地同意推出29项市场开放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涵盖了香港多个具发展优势的重要行业,包括旅游、银行、证券、会展、法律、运输、创意产业等,其中“研究和开发”“铁路运输”为两个新增领域。当中,较值得注意的优惠措施包括:
服务贸易方面优惠措施多多
旅游方面,经营赴台游的内地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停留,以便利内地及香港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此外,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取得内地出境旅游领队证,并可受雇于内地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和获准经营赴港澳团队旅游业务的香港、澳门旅行社。
银行方面,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换言之,香港银行在跨区设立支行时,无须先在当地设立分行。该项措施将有助香港银行扩展营业网络和提升对企业——包括在粤港资企业的服务质素和效率。
证券服务方面,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三分之一。此项措施让香港的证券公司参与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
视听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以独资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包括后电影产品)的分销服务;电信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广东省销售只能在香港使用的固定/移动电话卡;法律服务方面,内地将允许具有5年或以上执业经验并通过内地司法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按照内地相关规定,参加内地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一个月的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在内地执业;会议和展览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跨境交付方式,在北京、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和福建试点举办展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和四川等省、自治区设立的独资、合资及合作企业,可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参展企业须为该省、自治区注册企业;运输服务方面,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深圳市以独资形式建设、运营和管理深圳市轨道交通四号工程项目。这是一个新增的领域。另外,香港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为该香港服务提供者租用的内地船舶经营香港至广东省二类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提供包括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业务服务。
为配合“循序渐进”的开放模式,《安排》补充协议六中包括了9项以广东省为试点的开放措施,涵盖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及铁路运输领域。有关措施对促进粤港两地的服务业合作起了积极作用。
金融合作将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ETF
除服务贸易开放外,此次补充协议内容还包括加强金融合作以及推动专业人员资格互认。
在加强金融合作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以及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ETF)。香港特首曾荫权相信,新措施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广东省的金融合作,并促进两地证券业的交流。
在专业资格互认方面,CEPA七加入了多项鼓励资格互认或技术交流的措施,涵盖会计、建筑、房地产及印刷领域。在医疗领域,香港药剂师可在内地考试和注册。这些措施将为业界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助提升两地业界的专业水平。
(记者 刘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