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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金融合作挑战长三角金融圈

[港都市圈]


  作者:
杜群阳 朱勤
  来源:
 

    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即《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其最初构想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111月提出。当时香港经济历经亚洲金融危机,在2000年强势反弹后,再次陷入低谷;同时,面对中国"入世",香港方面担心即将失去原先在内地与国外间的中介优势。因此,在香港商界、学界人士的呼吁下,特区政府形成了与内地建立"类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经过一年半的磋商,CEPA2003629正式签署,并将于200411正式实施。CEPA"零关税、服务贸易自由化、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主要内容,在其推动下,作为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将对大陆的金融格局,尤其是长三角金融圈产生积极而意义深远的影响。 
  无疑,对于深港两地的金融业而言,CEPA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加强深港金融合作是香港金融走出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广东金融业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渠道。2001年以来,由于受到股市、楼市低迷的影响,香港各大金融机构面临巨大潜在风险,贷款减少,经营业绩下滑。香港金融业要走出目前的经济困境,必须依托经济保持强劲增长的内地市场。但香港金融业接轨内陆,并不意味着只能与广东对接。广东毗邻香港,金融业较为发达,但与上海相比,在经营规模、资产质量、人才、经营管理水平、金融创新、国际化程度方面并非处于优势。CEPA的实施将会强化香港作为离岸金融中心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的发挥要以香港积极与长三角地区开展金融合作为前提。目前,更多的香港金融机构已经或将进入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金融圈,CEPA的实施将要促进长三角金融合作区的建立与发展,深化沪、浙、苏地区的金融合作。我们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上海未来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正逐步确立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上海正逐步确立其作为中国未来国际金融中心的龙头城市地位。截至20036月末,上海市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00亿美元,占全国外资金融机构的一半。上海目前拥有全国性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拆借中心、黄金交易所、钻石交易所等全国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由证券、外汇、货币、期货、黄金、钻石市场构成的比较健全的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在上海已经形成。这些都将成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有力保障,也是长三角与香港两地金融业在CEPA实施后进行有效对接的基础。
 

  中国未来将形成上海、香港两大金融中心,香港作为离岸金融中心,与上海存在互为补充、互为合作的巨大空间。而90年代曾一度活跃的珠三角金融业由于深圳金融市场自1998年以来出现的调整已经逐渐失去创新的活力。两大原因直接导致深圳金融业在1999年后归于沉寂,一是人民银行大区行体制的建立,这一体制建立后,人行深圳分行失去了原体制下的特殊地位,成为广州大区分行辖下的一个中心支行,无力继续扮演内地金融创新的主要角色。二是深交所停发新股而创业板难产夭折。2001年深交所停发新股的前提是深圳要开创业板,目的是形成"上交所为主板、深圳为创业板"的格局,然而创业板迟迟不开,深交所也未能恢复新股发行,这极大影响了深圳金融业的持续发展。同时,在珠三角已经有了香港的前提下,深圳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以独立的身份再搞一个全国金融中心。从客观上看,深圳定位于一个地区性的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是较为合适的。
 

  2.国际资本集聚长三角的促进作用
 

  长江三角洲在引进外资方面与珠江三角洲比较,相对起步较晚,在一段时间内发展缓慢。但入世后,这种情况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近年来,国际资本迅速向长三角地区集聚,2003年仅上海、苏州两市就吸引外资72亿元,而珠三角9个城市上半年才吸引外资60亿元。长三角吸引外资的速度与水平显著超越了珠三角。香港投资者对长三角亦非常重视,截至20036月底,在上海累计批准的3万个外商投资项目中,三分之一来自香港;在上海累计吸收的694.45亿美元合同外资中,四分之一来自香港。

跨国公司将其地区性总部或中国总部设在上海,是看好长三角未来在中国的经济地位和广阔的内销腹地。跨国公司投资规模普遍较大,对国内市场的覆盖面较广,与其集团总部或位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企业的关联交易比较多,对当地融资的需求也比较大,这种需求主要体现在结算、融资、汇兑、集团资金统筹管理、咨询服务等方面。跨国公司的集聚,势必催生成熟的金融环境,呼唤更多具备能力的国际金融机构进驻。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资本在长三角的集聚也是CEPA实施后香港金融机构将争相进驻长三角的重要原因。 

  3.长三角经济发展模式对香港金融机构的吸引力
 

  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对香港金融机构很具吸引力。长三角地区有着大量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已进入到谋求资本扩张及进行外源性融资的阶段,迫切需要寻求海外金融业的合作。这种合作需求为香港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盈利机会。
 

  例如,CEPA规定"内地本着尊重市场规律、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包括民营在内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近年来,已有大量江浙企业到香港上市,如浙江玻璃、杭州新利、江苏苏富特等。CEPA对香港证券业准入条件的放宽为长三角民营企业到香港上市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对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从业准则的放宽使这些公司在港上市成功的概率大为提高。这一方面将有利于长三角企业实现内外资互动融合发展,提高长三角产业金融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上海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及长三角金融圈提升服务能力也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
 

  综合以上因素,CEPA将使长三角的金融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两地金融机构的合作、金融人才的交流都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当然,长三角金融圈要想抓住CEPA的机遇,加速区内金融整合与金融创新,还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其中较突出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目前大区行体制造成的冲突需要解决。按现行体制,每个大区行管辖的范围最终是以平衡各区域经济总量为原则,而不是以区域经济的联系程度为首要出发点,在长三角经济区内,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两省,区域内部的金融信息尚处于割裂状态,对吸引香港、海外金融机构的进入形成了障碍。
 

  二是长三角金融机构的规模与效率有待提高。与香港及海外金融机构相比,长三角金融机构的规模普遍偏小,金融服务手段偏少,服务效率较低。即使是上海的金融业也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尽管从统计数据来看,为数众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已落户上海,但上海在国内的金融优势并不明显。上海金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超过了香港和新加坡,达到15%,这恰恰表明上海金融业的效率不如后两者。CEPA实施后,

长三角金融圈形成的关键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而实现这一目标,既要求国家在金融管制政策上的进一步开放,也需要上海金融机构不断提高其自身规模与效率。 

  CEPA带来的机会与压力会促进长三角金融圈的形成与发展,面对这一形势,浙江金融界应当主动出击,寻求对策。目前来看,一是要明确浙江在长三角金融圈的定位,据此形成具体的应对战略。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和发展中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浙江应定位于地区性的民营产业金融中心,在引进香港以至国外的金融机构方面与上海错开层次,积极吸引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的银行、财务公司;同时加大力度扶持中小民营企业到香港上市,鼓励民营企业利用CEPA的有利条件积极进行海外融资,促进内外资互动融合发展;二是要强化地区合作,浙江应主动与上海、江苏政府协调合作、落实举措,出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纵向与横向金融合作的政策,扶持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金融产品研发与拓展中间业务等方面的合作。三是要主动建立与香港及海外金融机构的对话机制,通过业界交流、金融产品推介会、高层次金融论坛等活动强化民间交流。如即将在西博会期间举办的第二届WTO与金融工程风险投资国际会议邀请了包括香港在内的海内外金融界专家、学者参会,也将共同探讨CEPA后的金融合作、金融创新问题,此类活动对形成推动长三角金融合作的民间氛围有积极的作用。四是在积极吸引香港及海外金融机构的同时,应积极鼓励金融机构"走出去"CEPA规定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其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到香港""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我省金融机构与国外成熟金融业还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可以弥补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已经"走出去"的浙江企业更需要金融机构不但能在国内创造合适的金融产品,而且能在香港及海外为企业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杭州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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