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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前海先行先试新政策

[港都市圈]


  作者:
特派记者 甘霖
  来源:深圳特区报
 

国务院批复前海先行先试新政策

国家发改委在港公布相关政策,

涉及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及电信等6方面22条措施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

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

支持建设前海国际通信专用通道,满足前海企业国际通信业务需求

深圳特区报香港6月29日电(特派记者 甘霖)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29日上午,中央代表团在香港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介绍,国务院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政策涉及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以及电信等6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深圳市市长许勤参加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国务院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有关政策充分体现了先行先试,不是简单的“优惠政策”,而是先行先试、开放创新的特殊政策,突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探索试验;体现了深港合作,在给予前海的政策安排上,充分考虑了香港在前海开发开放中的独特作用;体现了体制机制创新,特别强调了前海作为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的功能定位,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个要素都提出了支持政策。

国务院批复明确指出,要在深圳前海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其中在金融方面的支持政策共8条,主要是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包括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等。财税方面的支持政策有3条,主要是支持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发挥前海在探索现代服务业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包括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两条,包括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等。

此外,人才方面的支持政策有4条,主要是支持前海建设深港人才特区,建立健全有利于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机制,营造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包括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等。教育医疗方面主要是支持前海在深港两地教育、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试点,内容有2条,包括允许香港服务业提供者在前海设立独资医院等。电信方面的支持政策有3条,包括鼓励创新电信运营管理模式,支持当地电信企业根据前海实际探索制定优惠电信资费方案等。

张晓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前海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出台,是继2010年国务院批复《前海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建立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后,中央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这6个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了前海比特区更特殊的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奠定了打造深港趋同的国际营商环境的基础条件。这一政策体系的确立,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前海开发开放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前海开发开放的独特地位。

张晓强表示,开发建设前海是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前海先行先试政策的获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能够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累新经验,为香港服务业拓展发展空间、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新支撑,为前海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标志着前海开发开放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许勤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前海开发建设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表示,深圳将以国务院批复前海有关政策为契机,进一步研究细化配套措施,加快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和招商推介力度,集聚全球高端创业创新资源,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总部进驻;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前海区域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与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政务和商务服务质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更具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前海全方位开发开放。

新闻发布会上,张晓强和许勤回答了记者有关前海开发开放建设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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